根据集团党委统一部署,集团党委巡察组于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对建安公司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建安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整治职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以及集团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等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巡察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职工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河东路249号中煤三建建安公司一楼信访接待室。
(二)联系信箱: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河东路249号中煤三建建安公司“中煤矿建集团党委巡察建安公司党委信箱”;
汉庭酒店门口“中煤矿建集团党委巡察建安公司党委信箱”。
(三)电子邮箱:
ccmcgc_xcb@163.com。
(四)举报电话:0557-371781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截止到2025年12月18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煤矿建集团党委巡察组
2025年11月20日